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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军校生和国防生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28日

来源:巢湖日报 作者: 时间:2008-06-11 Tag: 点击:

据巢湖军分区提供的信息,2008年军校生和国防生院校在我省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政策已经敲定。

  今年共有21所军校、9所武警部队院校计划在我省招收681名新生(含第三、第四军医大学招收的42名无军籍学员,理工大学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培养的5名学员);全国在我省招收培养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共有57所,多数是国家部委直属和省属的重点高校,计划在我省招生491名。

  报考军校生、国防生的基本条件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今年应为198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报考军校生、国防生必须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不参加或不合格者无录取资格。考生于6月26日到户口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高考成绩单及面试通知单,当日即可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武部登记参加政治考核,并接受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我市考生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高考文化课《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相关证件、材料。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填报军校生和国防生志愿不影响正常志愿的录取。军校和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录取,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正常录取。因此,填报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不必担心其后批次的录取工作。但本人明显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有色盲、色弱,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肢体缺陷等问题的考生,以及超龄、历届生等均不得填报军校生和国防生志愿。

  政策链接:

  军校生和国防生的相关待遇

  1.军校生:军队院校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指挥专业毕业的学员,大学本科定副连职,授予中尉军衔;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生定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军衔。军校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2.国防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奖学金由部分学杂费和生活补助费两部分构成,目前标准为5000元/年),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其学习课程与本校同专业同期入学的其他在校生相同,日常管理由所在高校负责,军队驻校选培办协助。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军事院校或科研机构、签约普通高校的研究生。国防生毕业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根据军队需要统一分配。到部队报到任职后,享受现役军官(或文职干部)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在首次确定职级、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相同。根据军队有关政策规定,本科毕业生定为副连职(或技术十三级)、中尉军衔(或文职八级)。毕业国防生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军队报到之日起算。

(刘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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