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安徽巢湖市无为县消防大队在开展消防验收工作中依法查获150具“富莱斯”牌不合格全自动应急照明灯。
当日,该县消防监督人员对无为明星电缆厂新建综合楼工程进行消防验收时发现,该单位安装的标称为“富莱斯”牌的全自动应急照明灯没有标明厂家名称,型号是小纸片粘上去的,针对疑虑,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立即将销售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与标称为“富莱斯”牌的全自动应急照明灯进行比对,检查发现该产品无型式认可标志、使用电池型号与检验报告不一致等诸多问题,根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监督人员立即判定该批应急照明灯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并作出暂扣明星电缆厂消防应急照明灯150具的决定,同时对采购和安装的单位伟力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