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个体户
一年“减负”2800万元
据了解,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1983年颁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1987年颁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依法征收,并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手段,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繁荣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1998年,工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后,“两费”收入成为财政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个体工商户62550户,集贸市场166家,年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2040余万元,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760万元。从9月1日起,取消个体工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后,我市个体工商户将“减负”2800万元。这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经营户无疑是一大福音。
工商管理服务力度
不会削弱
市工商部门介绍,停止征收“两费”既有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强化市场监管执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工商部门将以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努力提高执法效能、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保证在取消“两费”后管理和服务力度不会削弱,在履行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方面再上新台阶。切实转变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同时,创新市场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努力构建市场监管执法长效管理机制,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停止征收“两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对此,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健全监督机制,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防止违反规定继续收费或变相收费。另外工商部门还公布了两部举报电话:0565—2385520 2385522,接受社会的举报监督,对停收“两费”规定执行不力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