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今年7月份,我市某县的一个局领导接到一个自称是省某某厅厅长的电话,声称要给县某局划拨办公经费,但经费是由北京某公司老板提供,但是该老板现想要购买两套毛主席纪念币,价值6800元一套,要求该局先汇款13600元以及时购买纪念币。该局向嫌疑人提供的账户汇款后,自称北京某公司老板的人又打电话给该局,称要请领导吃饭,但钱没带够,要借款2万元,该局又汇款2万元。后该单位经向省某某厅核实,发现被骗。经公安机关侦查,及时到银行取回33600元。
纵观此类案件:一是作案手段简单,嫌疑人冒充上级领导或出资人,便能取得单位领导的信任;二是嫌疑人不露面,整个过程中,仅是通过电话进行联系,给侦查带来一定困难;三是诈骗方式新颖,嫌疑人抓住基层单位普遍存在希望领导下基层解决困难和办公经费紧张的问题,以提供资金来源和划拨办公经费为由,直接拨打单位领导电话,同时也抓住基层单位领导急于解决问题的心理;四是部分单位对此类案件防范能力差,对所谓的上级领导的电话、身份以及所说的事未能进行核实,且案发后碍于单位的特殊性未能及时报案,防范意识还有待提高;五是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调查难度较大,对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掌握仅限于报案人对其声音的描述,嫌疑人银行开户行均为外省,而取钱地也分别在不同的地方,证据的获取相对困难。因此,警方提醒基层单位提高防范意识。
